在调解中,香港荣华有两位负责人参加,并提供了两种调解方案。香港荣华提出的第一个解决方案是,由香港荣华出资1000万元买断“荣华”的内地注册商标权。对于此方案,顺德荣华老板苏国荣立即否决。
香港荣华还提供另一个“共存”方案,双方都继续在市场上销售,但各自规范使用荣华商标和包装,顺德荣华用简体字,而香港荣华用繁体字。此前,香港荣华指责顺德荣华“搭便车”,在产品包装上标明“香港监制”的字样。在第二个调解方案中,香港荣华特别提出,如果双方共存,顺德荣华不要在包装上标明“香港监制”。另外,双方在其他地方的诉讼全部撤回,不再在“荣华”上做文章。
顺德荣华:可支付数亿元使用
对于香港荣华的第二方案,苏国荣还是不能接受。顺德荣华由苏国荣和其律师参加调解。顺德荣华称,其拥有“荣华”的注册商标权,应该按照商标法来使用,不应该受到诸多限制。顺德荣华强调自己拥有内地的注册商标权,香港荣华没有经过允许,不能使用。面对香港荣华1000万元的出价,顺德荣华不为所动,坚持不卖,如果香港荣华需要使用“荣华”商标,就要香港荣华支付数亿元的商标使用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