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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对接款银行的要求

    开展委托贷款业务,所有的国有商业银行、全国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、地方商业银行以及城市(农村)信用(联)社都可以作为接款的银行。对接款银行的具体要求如下:
  1. 全国性商业银行的二级分行级别以上的银行接款:由分行营业部接款,营业部经理和经办人签字,并附身份证和工作证复印件,加盖营业部公章;然后分行行长和经办人签字,并附身份证和工作证复印件,加盖分行公章。
  2. 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支行接款:由支行行长和经办人签字,并附身份证和工作证复印件,加盖支行公章;然后上级主管分行的行长和经办人签字,并附身份证和工作证复印件,加盖分行公章。
  3. 地方商业银行总行接款:由总行营业部接款,营业部经理和经办人签字,并附身份证和工作证复印件,加盖营业部公章;然后总行行长和经办人签字,并附身份证和工作证复印件,加盖总行公章。若地方商业银行总行当地的银监部门为银监分局,则分局局长签字并加盖公章,还需省银监局局长签字并加盖公章。若地方商业银行总行当地的银监部门为银监局,则由银监局局长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  4. 地方商业银行支行接款:由支行行长和经办人签字,并附身份证和工作证复印件,加盖支行公章;然后总行行长和经办人签字,并附身份证和工作证复印件,加盖总行公章。若地方商业银行总行当地的银监部门为银监分局,则分局局长签字并加盖公章,还需省银监局局长签字并加盖公章。若地方商业银行总行当地的银监部门为银监局,则由银监局局长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  5. 城市(农村)信用(联)社接款:具备县级以上法人资格的信用社也可接款,由信用社法人和经办人签字,并附身份证和工作证复印件,加盖信用社公章;然后由主管信用社加盖公章,理事长和经办人签字,并附身份证和工作证复印件。若主管信用社当地的银监部门为银监分局,则分局局长签字并加盖公章,还需省银监局局长签字并加盖公章。若主管信用社当地的银监部门为银监局,则由银监局局长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
             注:若地方商业银行和城市(农村)信用联社接款,需要省银监局加签的,如果银行方面到省银监局加签有困难的,可由银主方负责到省银监局签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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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东坡风 (游客) : 我已经将我方资料发你邮箱liangwei635@126.com.联系

    2010-07-23 12: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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